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5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使用效率、安全和完整,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2023年度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本次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开展本部门资产(包括下属企业归属学校资产)的清查工作,严格做到账卡、账实相符,最后由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进行统一汇总,抽查。

二、清查基准日、范围和方法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截至2023年12月18日,已经入账在库的各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二)清查范围

资产清查的范围为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包括下属企业归属学校资产)所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三)工作方法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一是自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组织对保管使用的资产进行自查。二是抽查,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资产清查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以账对物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以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数据为准,对资产逐一查实,尤其是各实训场所的固定资产,存放地点、名称、数量、使用人等重要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对有账无物缺失的资产填报2023年度资产清查盘亏表,请按附件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二)以物对账

未列入固定资产账的房产、设备,不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购置、租赁或捐赠的固定资产均应另外登记入账,对有物无账的资产填报2023年度资产清查盘盈表, 请按附件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三)核实清查的重点任务

1.检查资产实物是否存在,资产保管(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是否相符,如不相符由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系统内调整。

2.因原资产保管(使用)人调离、退休等原因,资产使用人发生变动的,请及时落实资产保管(使用人),并由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系统内调整。

3.检查资产标签是否完好、正确。资产标签张贴错误或标签缺失损坏的,清查结束后由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补打缺失的资产标签并张贴。

四、形成资产清查报告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自查结束后,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形成报告送到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纸质版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查明细表要求各部门的资产保管(使用)人签字、资产清查报告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 781741574@qq.com(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58096841)。

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根据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结果进行抽查、统计、总结,完成《2023年度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查报告》。

五、落实整改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对本次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和整改,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巩固清查成果。

      

附件:1.2023年度资产清查盘亏表

附件:2.2023年度资产清查盘盈表

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doc


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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