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碎纸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项目采购询价邀请函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2017008

各有关供应商: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就2017年碎纸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碎纸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本采购项目包括碎纸机、录音笔、音响、移动硬盘和投影仪等电子设备1批,该项目总预算为4.2万元。

3、合格报价人条件

3.1本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所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询价文件发放

询价采购文件发放时间: 2017420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响应文件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426日上午9时;

5.2响应文件接收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林老师、韩老师;

5.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学院行政楼1209室;

5.4评审开始时间:201742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请各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或邮寄至指定地点(邮寄地址: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1209室,林老师收,13515103458,邮寄后请发送快递名称及单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拒绝接收。

6、报价文件的组成

7.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所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2报价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7.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7.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等。

7、编制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须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注明“正本”和“副本”,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林老师 韩老师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1201

联系人:林老师、韩老师联系电话:025-6857697968576934

项目答疑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5-68576859

9、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询价函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所有。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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