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就实习生人身意外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内容进行澄清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实习生人身意外保险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9017
原公告日期:2019年5月28日
原公告媒体: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官网
二、澄清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4.4中第(2)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修改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第16页第三章评标标准第二项 “企业及信用等级状况”要求:
2  | 
   企业及信用等级状况 (5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财务和信用等级状况酌情对比打分。 2.1根据2018年度财务状况酌情对比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差不得分。 2.2投标人具有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评估报告的得2分(开标时提供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评估报告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变更为:
2  | 
   企业及信用等级状况 (5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财务和信用等级状况酌情对比打分。 2.1根据2018年度财务状况酌情对比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差不得分。(分公司无法提供财务审验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审验报告) 2.2投标人具有2018年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评估报告的得2分(分公司无法提供信用等级证书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信用等级证书)。  | 
  
3、招标文件第16页第三章评标标准第三项 “业绩”要求:
3  | 
   业绩 (12分)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承担过团体(1000人以上)人身保险的,每承办一个加4分,最高得12分(开标前提供团体保险投保单和保险单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根据各投标人的财务和信用等级状况酌情对比打分。  | 
  
变更为:
3  | 
   业绩 (12分)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承担过团体(1000人以上)人身保险的,每承办一个加4分,最高得12分(开标前提供团体保险投保单和保险单原件或保单抄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根据各投标人的财务和信用等级状况酌情对比打分。  |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商务部分联系人:林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25-58096856、025-68576934
技术部分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58096827
南京有职业学院
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