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AB栋学生公寓更换部分房门和洗漱台面(含支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HRJ-20200628
项目名称:AB栋学生公寓更换部分房门和洗漱台面(含支架)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南京旅游职业学院A、B学生公寓的房间入户门和洗漱台面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和损坏,预计更换房门103樘(A栋36樘、B栋67樘),洗漱台面及支架19套(B栋),台盆根据现场损坏程度更换,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a.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具备有效的安全员B证(提供有效的安全员B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提供近半年(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为所投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放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
方式:应携带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统一现场考察和答疑。供应商须于2020年7月10日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供应商现场踏勘以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的现场踏勘记录表为准。
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13851885679。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3、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1)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2)递交方式:以网银、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账户号】:2910401021000017391
【开户行】:徽商银行南京河西支行
注意事项:供应商提前汇款的须将汇款回执单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
供应商采用电汇形式的应确保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账的,作废标处理。
(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4、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南京市月华西路1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罗老师025-58096856、025-68576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
联系方式:陈林180520744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林
电 话:1805207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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