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完成电子类设备的固定资产处置工作
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指导意见,我校按规定规范了资产报废流程。资产管理处认真查验待报废物品的使用年限,对于大宗设备的报废则组织专家现场查验,符合报废标准的物资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并及时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报告,获批后再办理废品处置手续,处置完毕后对于固定资产系统的相应资产办理销账手续。
2021年3月24日上午,省产权交易中心委托南京凯燕电子有限公司将我校157件报废电子类设备进行回收,该批电子类设备前期已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处置,在获得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复后又向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回收申请,3月24日上午南京凯燕电子有限公司派6位搬运师傅将该批电子类设备完全回收。
近些年,资产管理处对固定资产报废流程严格按照规范执行,物品处置公开透明,手续完备,报废的电子产品集中交至公务舱处置。今后,资产管理处将及时紧跟上级指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都能得到安全保障。